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孩子就在入住酒店的卫生间滑倒 胳膊划10厘米伤口
发布时间:2019-12-07   浏览次数:84127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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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华商报讯(记者杜琳) 新疆的杜先生带孩子来咸阳旅游。刚到头一天,孩子就在入住酒店的卫生间滑倒,胳膊被玻璃门框上的金属片划了道10厘米的伤口。

  胳膊被门框上的金属片划伤

  26日,新疆的杜先生带着10岁的孩子到咸阳旅游。侄女李女士安排他们入住到咸阳市彩虹南二路君临商务酒店。

  李女士说,26日下午,孩子去卫生间洗澡。因为洗澡间没有防滑垫,孩子洗完澡走到卫生间门口时,滑了一下,摔倒了,右胳膊碰到门框的金属片上,胳膊被划伤,鲜血直往外流。“因为当天比较累,入住酒店时没有仔细检查。等孩子被摔伤时,才发现酒店卫生间的玻璃门是空的,门框合页上的金属片很锋利,将孩子的胳膊划伤。”

  事发后,杜先生立即抱着孩子去陕西省核工业二一五医院进行救治。经医生诊断,孩子右前臂被锐物划伤,可见约10厘米创面。

  伤口缝合后,杜先生和孩子继续在君临酒店住着。

  赔偿谈不拢 酒店建议走司法程序

  昨日上午,在他们入住的房间里,华商报记者看到,卫生间没有防滑垫,玻璃门被卸掉了,门框上残留有合页金属片,金属片不光滑,较为锋利。金属片下方的玻璃上有血迹。

  “酒店卫生间没有防滑垫,玻璃门上有锋利的金属片,而且酒店工作人员也不提醒顾客,这才导致了危险事故的发生,酒店应该负全部责任。”杜先生说,现在孩子已经花费了1000多元的医药费,后期还要换药、拆线、去疤。因此,杜先生要求酒店赔偿一万元。

  对此,君临酒店的负责人潘女士说,因为此前杜先生入住房间的玻璃门出现松动,酒店担心发生危险情况,便将玻璃门卸掉了。潘女士承认酒店负有责任,同意赔偿杜先生3000元的医药费,免去住房费用。

  “酒店一直在积极协商处理此事,但顾客要的一万元赔偿金太高,我们仅能承担3000元。”潘女士说,双方协商不成,只能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此事。

  陕西立刚律师事务所律师常玮平认为,顾客在酒店住宿时,两者之间就形成消费合同关系,酒店有义务和责任保证顾客人身、财产安全。如顾客在住宿期间,因酒店设施不健全、安保不到位造成人身伤害的,酒店应该承担相关责任。对于此事,常玮平建议双方协商解决。协商不了,可通过司法程序,法院会根据实际治疗费用以及后续产生的必要费用进行合理判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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